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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 | 韶关住建局颁发物业维修基金新规

发布时间: 2018-01-07 13:23:23

来源: 楼盘网

分类: 政策法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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韶关房产楼盘网讯:为规范韶关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,2018年1月4日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颁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的通知》。

通知指出,从1月10日起韶关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在签署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时,应向商品房买受人开具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款通知书》,指导购房人在30日内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。买受人未按照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,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;买受人不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,则无法给予办理客户的备案手续。

通知如下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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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 shaogua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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